EB-5投資移民申請服務QA
Q1: 什麼是EB-5投資移民計畫?
EB-5投資移民計畫是由美國國會於1990年設立,旨在透過外國投資者的資本投資和創造就業機會來刺激美國經濟。
此計畫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負責管理。
EB-5 是指就業類別中的第五優先級簽證名稱。
此外,國會於1992年還啟動了「移民投資者計畫」(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又稱「區域中心計畫」(Regional Center Program),該計畫為透過經USCIS批准的區域中心進行商業投資的參與者預留了EB-5簽證,以促進經濟增長。
Q2: 誰可以申請EB-5簽證?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包括投資者本人及其配偶,以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
申請人必須:
-在美國的商業企業中進行必要的投資。
-計畫為合格的美國工人創造或保留10個永久全職工作機會。
Q3: EB-5計畫對「新商業企業」(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 有什麼要求?
一個「新商業企業」可以是為持續進行合法商業活動而成立的任何營利性活動,包括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控股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前提是每個子公司都從事營利性活動)、合資企業、公司、商業信託或有限責任公司等。
該企業必須:
-在1990年11月29日之後成立
-在1990年11月29日或之前成立,但經購買並重組或改組,從而產生新的商業企業
-透過投資而擴大,導致淨資產或員工數量至少增加40%。此定義不包括非商業活動,例如擁有和經營個人住所。
Q4: EB-5投資的資本要求是什麼?
資本的定義:
資本是指移民投資者擁有和控制的現金以及所有不動產、動產或混合有形資產。所有資本將以美元的公平市場價值進行估價。移民投資者必須證明他們是所投資資本的合法所有人。在某些情況下,資本可以包括他們的承諾支付 (期票)。
資本的定義不包括以下情況:
–透過非法手段 (例如犯罪活動) 直接或間接取得的資產。
–投資於期票、債券、可轉換債務、義務,或移民投資者與新商業企業之間的任何其他債務安排的資本保證投資回報率的資本。
-移民投資者與新商業企業之間有任何提供合約權利要求償還的協議的資本,但新商業企業可擁有僅由其自行決定行使的回購選項除外。
–最低投資金額 (針對在2022年3月15日或之後提交的申請):
*一般投資區域:$1,050,000。
*目標就業區 (Targeted Employment Area, TEA) 或基礎設施專案:$800,000。
*未來調整: 這些金額將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 (Consumer Price Index for All Urban Consumers, CPI-U) 從2022年3月15日起的變化,每五年調整一次,首次調整將於2027年1月1日或之後提交的申請生效。
Q5: 什麼是目標就業區 (Targeted Employment Area, TEA) 和鄉村地區 (Rural Area)?
目標就業區 (TEA):
在投資時,可以是鄉村地區;或者是一個高失業率地區,其失業率至少達到全國平均失業率的150%。高失業率地區包括新商業企業主要營運所在的普查區或相鄰普查區,以及所有直接相鄰的普查區,只要這些區域的加權平均失業率達到全國平均失業率的150%。
鄉村地區:
指除大都會統計區 (MSA) 範圍內,或根據最新十年一次美國人口普查,人口達20,000或以上城市或城鎮邊界線以外的任何地區。
基礎設施專案:
區域中心投資者也可以選擇投資於基礎設施專案。
這類專案是經政府實體 (如聯邦、州或地方機構) 管理的資本投資專案,該實體作為創造就業的實體,與區域中心或新商業企業簽約以接收移民投資者的資本,用於維護、改善或建設公共工程。
Q6: EB-5計畫對就業創造有什麼要求?
EB-5投資者必須投資規定的資本金額,以在新的商業企業中為至少 10名合格員工創造全職職位。
非區域中心企業:
新商業企業必須直接創造這些全職職位。這表示新商業企業 (或其全資子公司) 本身必須是合格員工的雇主。
區域中心企業:
新商業企業可以直接或間接創造全職職位。對於區域中心投資者,高達90%的就業創造要求可以透過間接職位來滿足。|
直接職位:
指新商業企業與其所僱用的個人之間建立雇傭關係的職位。
間接職位:
指在新商業企業之外產生,但由於新商業企業的結果而創造的職位。
困難企業 (Troubled Business):
在某些情況下,EB-5投資者可以依靠就業維持。投資者必須證明現有員工數量在至少兩年內不低於投資前的水平。
困難企業是指已存在至少兩年,並在移民投資者I-526表格優先日期前的12或24個月期間產生淨虧損的企業。該期間的虧損必須至少是該困難企業在虧損前淨值的20%。
合格員工 (Qualifying Employee):
指美國公民、合法永久居民或其他獲授權在美國工作的移民,包括有條件居民、臨時居民、政治庇護者、難民或根據遞解中止居住在美國的人。
不包括移民投資者;他們的配偶、子女;或任何非移民身份的外國人 (如H-1B非移民) 或未獲授權在美國工作的人。
全職就業 (Full-time employment):
指合格員工在新商業企業中擔任的職位,每週至少需要工作35小時。
對於區域中心計畫,間接創造的職位也要求每週至少工作35小時。
工作共享安排:
兩人或以上合格員工分享一個全職職位,只要滿足每週小時數要求,就算作全職就業。
不合格情況:
數個兼職職位 (part-time positions) 的組合,即使合併後滿足每週小時數要求,也不算作全職就業。間歇性、臨時性、季節性或過渡性的工作也不符合永久全職工作的條件。預計至少持續兩年的工作通常不被視為間歇性、臨時性、季節性或過渡性。
Q7: EB-5移民簽證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申請EB-5移民簽證的過程主要分為幾個步驟:
提交初步申請:
提交 Form I-526, Immigrant Petition by Standalone Investor (獨立投資者移民申請) 或 Form I-526E, Immigrant Petition by Regional Center Investor (區域中心投資者移民申請)。
如果移民簽證立即可用,您可以選擇在I-526或I-526E審理期間或獲批後,同時提交 Form I-485, 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 (永久居留登記或身份調整申請)。
I-526或I-526E獲批後:
如果申請人在美國境外,需向美國國務院提交 DS-260, Application for Immigrant Visa and Alien Registration (移民簽證和外國人登記申請),以取得EB-5簽證並尋求入境美國。
如果申請人在美國境內且之前未提交I-485,則向USCIS提交 Form I-485,以調整身份為美國境內的有條件永久居民。
獲得有條件永久居留身份:
在I-485申請獲批後,或持EB-5移民簽證入境美國後,EB-5投資者及其衍生家庭成員將獲得兩年的有條件永久居留身份。
移除條件:
在您調整身份或作為有條件永久居民入境美國滿二週年之前的90天內,必須提交 Form I-829, Petition by Investor to Remove Conditions on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投資者移除永久居留條件申請)。
獲得永久居留權:
如果I-829申請獲批,USCIS將移除您及您所包含的任何受撫養人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上的條件,使其成為永久居民。
Q8: EB-5改革與誠信法案 (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帶來了哪些重要變化?
EB-5改革與誠信法案於2022年3月15日由拜登總統簽署,作為2022年綜合撥款法案的一部分 (Public Law 117-103)。該法案為EB-5移民簽證類別和區域中心計畫設立了新的要求。
主要變化包括:
投資金額調整:
如Q4所述,最低投資金額已更新為$1,050,000 (一般) 和$800,000 (TEA/基礎設施專案)。
移民簽證預留名額 (Immigrant Visa Set-Asides):
該法案為合格移民投資者設立了新的EB-5移民簽證預留名額。每個財政年度,特定百分比的EB-5移民簽證將預留給投資特定區域的申請人:
鄉村地區:20%。高失業率地區:10%。基礎設施專案:2%。
這些預留簽證若未使用,將在同一類別中保留一個財政年度;若仍未使用,則在第三個財政年度釋放到未預留的EB-5移民簽證號碼中。
區域中心計畫的授權:
區域中心計畫的移民簽證授權已延長至2027年9月30日。
區域中心審計:
根據新法案,USCIS必須至少每五年審計一次每個指定的區域中心。
審計將包括審查區域中心必須維護的所有文件以及移民投資者資金流入任何資本投資專案的情況。
EB-5誠信基金 (EB-5 Integrity Fund):
從2023年3月2日開始,USCIS將向每個指定的區域中心收取年度費用,以資助EB-5誠信基金,該基金主要用於管理EB-5區域中心計畫。
Q9: 關於EB-5申請費用支付
USCIS發出提醒,自2022年9月1日起,當申請人或請願人同時提交 Form I-526 (獨立投資者移民申請) 或 Form I-526E (區域中心投資者移民申請) 與 Form I-485 (永久居留登記或身份調整申請)、Form I-131 (旅行文件申請) 或 Form I-765 (工作許可申請) 時,USCIS將不再接受單一的合併費用支付。
請願人必須為每份表格提交單獨的費用支付。
如果提交單一的合併費用支付,USCIS將會因為費用支付不當而拒絕這些表格並退還費用。